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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触犯律法

第12章

庭渊本就是故意走到陈之面前, 逼陈之露出马脚。

陈之即便是掐住了他的脖子,他也没惊慌, 他有足够的把握从陈之的手中逃生。

对于伯景郁这种滥用私刑的行为,庭渊应激了。

他讨厌这个时代,讨厌阶级,讨厌权贵,讨厌封建王朝,原本对伯景郁还有几分好感,觉得他和其他权贵有所不同, 他能听得进去话,他几次称呼自己先生,虚心请教, 没有他想象中权贵那种嗜杀成性唯我独尊的心态。

可就是这一瞬间,伯景郁又把他的想法完全颠覆, 把自己对他的美好滤镜打了个粉碎。

权贵就是权贵,他们骨子里就是傲慢,在他们的眼里不存在人人平等的概念, 只要触及了他的利益, 便可以割舍。

这里不是他生长的地方, 没有生命人权至上, 有的只是权贵的利益和他们的尊严不容侵犯。

只因陈之威胁了伯景郁,便要被他将手指齐齐削掉,手掌要被利刃洞穿。

在庭渊接受的教育和思想里,一个人犯了错是生是死, 得由执法机构来判断,由法官根据其所犯的罪行依法认定而不是私自审判。

如果权贵可以随意动用私刑,决定他人生死, 律法又何谈公正。

前有哥舒不愿触及上层权贵的利益而对百姓教育公平视而不见,后有伯景郁为了维护自己权贵的尊严动用私刑。

这个时代还真是烂透了。

他们所有人,都烂透了。

哥舒见庭渊吐了,以为他是看了这血腥的一幕被刺激到了,赶忙用自己的身体挡住,对伯景郁说:“快收拾了,去拿碗清水过来给他漱口。”

庭渊推开了搀扶自己的哥舒,往自己的马车摇摇晃晃地走去。

哥舒赶忙上前想要搀扶,依旧被庭渊挡开。

哥舒有些懵,不知道庭渊为什么突然这样了。

马车的踏脚凳还在车上没拿下来,哥舒快速走到马车旁,将脚踏放好,让庭渊能够顺利上车。

坐在马车里,庭渊依旧觉得很恶心。

伯景郁的行为,以及他代表的权贵的思想,让庭渊觉得无比地恶心,连同哥舒也被他一并厌恶。

他出了居安县,跑了几十里路,人都快散架了,来到这偏僻荒凉的地方,不是他想凑热闹,而是想还原真相,不想伯景郁被冤枉,也不想让真凶逍遥法外,从某种程度上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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